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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6-25       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编发: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
      各学院党总支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毕业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1、安排毕业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过一次组织生活,重点学习《党章》,同时要求每个毕业生党员认真总结入学以来,尤其是入党以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2、结合建党87周年,组织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对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接转组织关系前及时将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如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等)向组织作总结汇报,并进行交接。
      二、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对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党总支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手续。
        2、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鉴定表》,以便存档。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也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鉴定表》,所在党支部和党总支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作出鉴定意见,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毕业生党员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或证书复印件、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推优”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和预备党员在校期间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及其他重要教育考察材料等。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或证书复印件和思想汇报及其他重要教育考察材料等。毕业生入党申请人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
        4、各党总支要对组织材料进行逐项检查,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并按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设专人负责。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落实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果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全部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基层党组织(本人一般应先与相应基层党组织联系确定)。
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学校的党组织。考取我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如不是留在原党总支,也须接转组织关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法:
       (1)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各党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每位毕业生党员在填写前必须向所去单位党组织咨询组织关系接转和落实问题,了解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以免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有误。
       (2)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有效期内尽早办理接转手续,并提醒接收党组织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按介绍信上填写的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至学校。预备党员还应及时告知接受党组织自己的转正时间,以便今后顺利转正。因个人原因,不按期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要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党员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或检查,党员就业(就学)单位或所毕业学院党总支要出具过期或遗失证明,在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后,到校党委组织部补办相关手续。
        5、各学院党总支在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认真做好整理汇总工作,认真汇总200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直接打印,并加盖党总支公章,连同电子版和已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于2008年7月31日之前交到党委组织部,以便存档。

                                                                                  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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